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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群体密切关注法治动态,最高法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因涉嫌受贿超4600万元案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再次引发社会对司法廉洁及反腐败斗争的关注与思考。被控受贿超4600万元,最高法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审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8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施水亮律师简介一、律师资历施水亮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执业证号:13602200410918052,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员,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普罗米修(景德镇)律师事务所创办合伙人,施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多年,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4年起在深圳律师执..
施水亮律师,知名法律专家,其服务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但不限于房产纠纷、劳动法律、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损害赔偿等领域。作为资深律师,施水亮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态度,为深圳及周边地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与解决方案。施律师服务范围依照律师法的第..
施水亮律师联系方式手机号 = 微信号13603050628(一键拨号)扫一扫或长按二维码加施律师微信邮箱:13603050628@163.com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16、27、29楼施水亮律师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普罗米修:点燃正义公平之光,铸就律..
深入剖析我国《民法典》中至关重要的十大类请求权基础,涵盖合同、侵权、无因管理等多个方面。深圳民事纠纷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读,助您快速理解法律条款,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我国《民法典》十大类请求权基础一、请求权基础类型化检索顺序按照检索的目的性和思维的经济性..
深圳民事律师专业解读《民法典》第十六条,探讨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境下的特殊保护机制,结合实际案例展示法律如何为未出生生命提供坚实后盾。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深圳民事律师解读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
在深圳这座法治之城,法律不仅关注已出生公民的权利,也深切关怀着未出生胎儿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一条款为胎儿在特定情境下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案例分享:
李女士在深圳怀孕期间,其丈夫不幸遭遇意外去世。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李女士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为未出生的孩子争取应有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李女士的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时,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
深圳的民事律师在接到李女士的咨询后,详细解释了这一法律条款的适用情形和具体操作流程。律师指出,虽然胎儿尚未出生,但在遗产继承问题上,法律赋予其与已出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在分配遗产时,必须为胎儿保留相应的份额。
经过律师的协助,李女士成功为胎儿争取到了应得的遗产份额。这一案例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也彰显了深圳作为法治城市在维护公民权益方面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