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服务在线咨询
即时在线咨询
点击
咨询热线
13603050628
联系我们
  • 深圳律师施水亮
    1. 施律师在线法律咨询解答
      施律师手机(同微信号):

      13603050628

      执业机构: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楼
  • 扫一扫加施律师微信号
    1. 扫码加施律师微信免费咨询
深圳律师咨询_离婚|刑事|劳动|债务在线免费法律咨询_圳律网
      深圳律师施水亮:专业覆盖广泛_律师服务业务范围详解..
  • 深圳律师施水亮:专业覆盖广泛_律师服务业务范围详解..

    施水亮律师,知名法律专家,其服务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但不限于房产纠纷、劳动法律、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损害赔偿等领域。作为资深律师,施水亮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态度,为深圳及周边地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与解决方案。施律师服务范围依照律师法的第..

    2024-07-23 18:14 · 1020次浏览
      深圳律师施水亮联系方式及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
  • 深圳律师施水亮联系方式及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

    施水亮律师联系方式手机号 = 微信号13603050628(一键拨号)扫一扫或长按二维码加施律师微信邮箱:13603050628@163.com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16、27、29楼施水亮律师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普罗米修:点燃正义公平之光,铸就律..

    2024-07-23 18:10 · 2414次浏览
      深圳律师施水亮简介及多领域法律服务范围
  • 深圳律师施水亮简介及多领域法律服务范围

    施水亮律师简介一、律师资历施水亮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执业证号:13602200410918052,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员,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普罗米修(景德镇)律师事务所创办合伙人,施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多年,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4年起在深圳律师执..

    2024-07-23 18:05 · 2131次浏览
      深圳律师施水亮:专业法律服务的宗旨与承诺
  • 深圳律师施水亮:专业法律服务的宗旨与承诺

    深圳知名律师施水亮,秉承“客户至上,专业高效,诚信为本”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商业纠纷、民事案件还是刑事辩护,施水亮律师都将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保驾护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施律师..

    2024-08-17 07:40 · 799次浏览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深圳刑事律师

深圳律师服务_圳律网 2024-10-04
  • 管理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深圳刑事律师团队专业撰写,深入分析案情,确保申请有理有据。我们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最合理的羁押措施,体现法律公正与人权保障。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因涉嫌一案,已经被执行逮捕。该案正在过程中。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听取了其本人对涉案事实的陈述和辩解,在了解案件事实以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辩护人认为:已经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理由如下: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及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申请人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辩护人,期望贵院高度关注本案,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在查实相关事实与证据的前提下,解除对被告人 采取的羁押强制措施。

    以上意见,恳请贵院认真考虑!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公函文书
    本文标题: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深圳刑事律师
    摘要: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深圳刑事律师团队专业撰写,深入分析案情,确保申请有理有据。我们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最合理的羁押措施,体现法律公正与人权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因涉..
    本文网址:https://www.szlsfw.com/laws/185.html

    提示:由于法律规范的时效性及不同的事项或案件情况的特殊性,网页内容不针对特定案件作法律咨询或解释的依据,需律师帮助请联系圳律网施水亮律师咨询,电话13603050628,圳律网律师主要提供深圳市内诉讼代理或非诉讼法律服务,受诉法院或处理事项在深圳市内的请联系。若网页内容可能侵犯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上一页: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深圳刑事律师.. 下一页:取保候审申请书|深圳刑事律师

    相关阅读:
  •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深圳刑事律师
  • 律师会见笔录|深圳刑事律师
  •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深圳刑事律师
  •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深圳刑事律师
  • 取保候审申请书|深圳刑事律师
  • 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深圳刑事律师
  •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深圳刑事律师
  • 刑事案件受理接谈记录|深圳刑事律师
  • 承认执行外国判决申请书模板
  • 执行担保保证书模板
  • 财产分配异议书模板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模板
  • 申请提级执行书模板
  • 复议申请书模板-申请复议专用|深圳律师服务
  • 执行异议书模板-对执行提出异议|深圳律师服务
  • 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表模板
  • 申请书(申请执行用)|模板|格式|最高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深圳律师服务
  • 申报书模板-利害关系人权利申报|深圳律师服务

  • 圳律网手机版
    • 联系我们
    • 手机:13603050628
    •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