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3050628
施水亮律师联系方式手机号 = 微信号13603050628(一键拨号)扫一扫或长按二维码加施律师微信邮箱:13603050628@163.com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16、27、29楼施水亮律师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普罗米修:点燃正义公平之光,铸就律..
了解深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选择性价比高的法律服务。圳律网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供透明、合理的费用体系,涵盖咨询、诉讼、非诉讼等多种服务类型。以下为您概述深圳律师服务的一般收费标准及影响因素;深圳律师服务收费目前实行市场调节价。原《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
深圳知名律师施水亮,秉承“客户至上,专业高效,诚信为本”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商业纠纷、民事案件还是刑事辩护,施水亮律师都将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保驾护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施律师..
深圳律师群体密切关注法治动态,最高法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因涉嫌受贿超4600万元案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再次引发社会对司法廉洁及反腐败斗争的关注与思考。被控受贿超4600万元,最高法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审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8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施水亮律师,知名法律专家,其服务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但不限于房产纠纷、劳动法律、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损害赔偿等领域。作为资深律师,施水亮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态度,为深圳及周边地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与解决方案。施律师服务范围依照律师法的第..
深圳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强调,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无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无影响,不应成为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理由。全面解析,保障公平赔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指导性案例24号: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锡民终字第497号/二审
裁判要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在这场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事故责任明确,但赔偿争议却一波三折。从保险公司的赔偿比例之争,到王阳的赔偿态度,再到荣宝英治疗期间的种种不易,每一个细节都牵动着法律的神经和公众的目光。
保险公司以“损伤参与度”为由,试图降低赔偿金额,而王阳则在交强险之外,积极与原告协商赔偿事宜。这场纠纷不仅考验着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也让我们看到了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及其家庭所承受的巨大压力与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