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服务在线咨询
即时在线咨询
点击
咨询热线
13603050628
联系我们
  • 深圳律师施水亮
    1. 施律师在线法律咨询解答
      施律师手机(同微信号):

      13603050628

      执业机构: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楼
  • 扫一扫加施律师微信号
    1. 扫码加施律师微信免费咨询
深圳律师咨询_离婚|刑事|劳动|债务在线免费法律咨询_圳律网
      深圳律师施水亮联系方式及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
  • 深圳律师施水亮联系方式及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

    施水亮律师联系方式手机号 = 微信号13603050628(一键拨号)扫一扫或长按二维码加施律师微信邮箱:13603050628@163.com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16、27、29楼施水亮律师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简介普罗米修:点燃正义公平之光,铸就律..

    2024-07-23 18:10 · 2196次浏览
      深圳律师施水亮:专业法律服务的宗旨与承诺
  • 深圳律师施水亮:专业法律服务的宗旨与承诺

    深圳知名律师施水亮,秉承“客户至上,专业高效,诚信为本”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商业纠纷、民事案件还是刑事辩护,施水亮律师都将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保驾护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施律师..

    2024-08-17 07:40 · 625次浏览
      深圳律师施水亮:专业覆盖广泛_律师服务业务范围详解..
  • 深圳律师施水亮:专业覆盖广泛_律师服务业务范围详解..

    施水亮律师,知名法律专家,其服务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但不限于房产纠纷、劳动法律、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损害赔偿等领域。作为资深律师,施水亮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态度,为深圳及周边地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与解决方案。施律师服务范围依照律师法的第..

    2024-07-23 18:14 · 847次浏览
      深圳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服务 - 高效便捷,法律保障..
  • 深圳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服务 - 高效便捷,法律保障..

    深圳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在线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深圳律师调查服务覆盖房产信息、产权归属、抵押状况等全面查询。一键申请,快速响应,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为您的房产交易、法律诉讼提供坚实法律支持与保障。安全高效,让信息触手可及。以下来内容转自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4-09-13 07:31 · 591次浏览

深圳货款追讨律师解读:仲裁条款的约束范围与合同外当事人

圳律网_深圳律师服务 2024-07-23
  • 管理

            深圳货款追讨专业律师在线分析,明确仲裁条款仅约束合同签订方,对合同外第三人无约束力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仲裁条款只约束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对合同之外的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件,某控股株式会社与某利公司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

      在代位权诉讼中,相对人以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约定了仲裁条款为由,主张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要案情】

      2015年至2016年,某控股株式会社与某利国际公司等先后签订《可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至2019年3月,某利国际公司欠付某控股株式会社款项6400余万元。2015年5月,某利公司与其母公司某利国际公司签订《贷款协议》,由某利国际公司向某利公司出借2.75亿元用于公司经营。同年6月,某利国际公司向某利公司发放了贷款。案涉《可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贷款协议》均约定了仲裁条款。某控股株式会社认为某利国际公司怠于行使对某利公司的债权,影响了某控股株式会社到期债权的实现,遂提起代位权诉讼。一审法院认为,虽然某控股株式会社与某利公司之间并无直接的仲裁协议,但某控股株式会社向某利公司行使代位权时,应受某利公司与某利国际公司之间仲裁条款的约束。相关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排除了人民法院的管辖,故裁定驳回某控股株式会社的起诉。某控股株式会社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的规定,裁定撤销一审裁定,移送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理由】

      生效裁判认为,虽然案涉合同中均约定了仲裁条款,但仲裁条款只约束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对合同之外的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本案并非债权转让引起的诉讼,某控股株式会社既非《贷款协议》的当事人,亦非该协议权利义务的受让人,一审法院认为某控股株式会社行使代位权时应受某利公司与某利国际公司之间仲裁条款的约束缺乏依据。

      【司法解释相关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或者相对人以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订有仲裁协议为由对法院主管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或者相对人在首次开庭前就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代位权诉讼。

            深圳合同纠纷专业律师代理合同诉讼案件,您可以致电或点击深圳律师服务网 https://www.szlsfw.com/ 联系施水亮律师以高效妥善解决遇到法律困惑。



    本文标题:深圳货款追讨律师解读:仲裁条款的约束范围与合同外当事人
    摘要: 深圳货款追讨专业律师在线分析,明确仲裁条款仅约束合同签订方,对合同外第三人无约束力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仲裁条款只约束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对合同之外的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件,某控股株式会社与某利公司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裁判要点】在代位权诉讼中,相对人以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约定了仲裁条款为由,主张案..
    本文网址:https://www.szlsfw.com/hetong/5.html

    提示:由于法律规范的时效性及不同的事项或案件情况的特殊性,网页内容不针对特定案件作法律咨询或解释的依据,需律师帮助请联系圳律网施水亮律师咨询,电话13603050628,圳律网律师主要提供深圳市内诉讼代理或非诉讼法律服务,受诉法院或处理事项在深圳市内的请联系。若网页内容可能侵犯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上一页:深圳货款追讨律师指导:债权人撤销权与财产返还的法律.. 下一页:深圳合同货款诉讼代理:合同基础条件重大变化的法律应..

    相关阅读:
  • 深圳合同律师|重庆建筑公司负2000万报价中标,被认定无效!
  • 深圳合同专业律师解读:损失扩大责任界限与赔偿原则
  • 深圳合同专业律师指导:合同履行后利益认定标准
  • 深圳合同专业律师解析:抵销权行使顺序与债权清偿
  • 深圳货款追讨律师详解:通知不引发合同解除效力的特定情形
  • 深圳货款追讨律师指导:债权人撤销权与财产返还的法律路径
  • 深圳货款追讨律师解读:仲裁条款的约束范围与合同外当事人
  • 深圳合同货款诉讼代理:合同基础条件重大变化的法律应对
  • 深圳合同货款诉讼代理:虚构交易标的与真实民事法律关系认定
  • 深圳合同货款诉讼代理:本约与预约合同的根本区分标准
  • 深圳合同诉纠纷讼代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成立的法律解析

  • 圳律网手机版
    • 联系我们
    • 手机:13603050628
    •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