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服务在线咨询
即时在线咨询
点击
咨询热线
13603050628
联系我们
  • 深圳律师施水亮
    1. 施律师在线法律咨询解答
      施律师手机(同微信号):

      13603050628

      执业机构: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楼
  • 扫一扫加施律师微信号
    1. 扫码加施律师微信免费咨询
深圳律师咨询_离婚|刑事|劳动|债务在线免费法律咨询_圳律网
      深圳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服务 - 高效便捷,法律保障..
  • 深圳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服务 - 高效便捷,法律保障..

    深圳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在线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深圳律师调查服务覆盖房产信息、产权归属、抵押状况等全面查询。一键申请,快速响应,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为您的房产交易、法律诉讼提供坚实法律支持与保障。安全高效,让信息触手可及。以下来内容转自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4-09-13 07:31 · 587次浏览
      深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透明、合理_深圳律师事务所费用概览..
  • 深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透明、合理_深圳律师事务所费用概览..

    了解深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选择性价比高的法律服务。圳律网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供透明、合理的费用体系,涵盖咨询、诉讼、非诉讼等多种服务类型。以下为您概述深圳律师服务的一般收费标准及影响因素;深圳律师服务收费目前实行市场调节价。原《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

    2024-07-30 13:39 · 1646次浏览
      我国《民法典》十大类请求权基础解析 | 深圳民事纠纷律师专业解读..
  • 我国《民法典》十大类请求权基础解析 | 深圳民事纠纷律师专业解读..

    深入剖析我国《民法典》中至关重要的十大类请求权基础,涵盖合同、侵权、无因管理等多个方面。深圳民事纠纷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读,助您快速理解法律条款,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我国《民法典》十大类请求权基础一、请求权基础类型化检索顺序按照检索的目的性和思维的经济性..

    2024-09-20 13:38 · 363次浏览
      深圳律师施水亮简介及多领域法律服务范围
  • 深圳律师施水亮简介及多领域法律服务范围

    施水亮律师简介一、律师资历施水亮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执业证号:13602200410918052,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员,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普罗米修(景德镇)律师事务所创办合伙人,施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多年,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4年起在深圳律师执..

    2024-07-23 18:05 · 1901次浏览

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未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圳律网_深圳律师服务 2024-07-31
  • 管理

    股东会决议效力存疑?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探讨未通知全体股东参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是否成立。专业律师在线解答,维护您的股东权益。案例名称:王雪蓉、奇台县众嘉气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核心规则】

    未通知全体股东参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不成立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首先应审查案涉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只有在案涉股东会决议成立的前提下,才可以对案涉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进行评价。未通知股东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行为与诸如提前通知不足法定期间、表决方式未按公司章程约定等情形存在明显不同,其后果并非影响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而是从根本上剥夺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和可能,所作决议应为不成立。


    【案例索引】

    (2023)新民再107号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

    本案中召开股东会会议未通知原告,原告未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本案一审法院认为开会的程序违法,形成的股东会决议亦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支持原告确认案涉决议无效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案涉股东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原告仅以召集程序不合法为由主张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王雪蓉的诉讼请求。再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则认为,案涉股东会决议因在召开股东会会议前未通知王雪蓉参加而应当认定案涉决议为不成立,最终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改判确认案涉决议不成立。


    本案的判决结果可谓一波三折,充分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关于股东会开会未通知全体股东,究竟系程序性违法可撤销、决议无效还是决议不成立的不同认定观点。再审法院在本案中就会议未通知全体股东而应认定决议不成立作出了较为充分的说理,认为该行为从根本上剥夺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和可能,且进一步认定在未通知股东王雪蓉参加的情形下召开的案涉股东会会议并不具备公司决议成立需要的会议召集的程序要件。


    本案树立的裁判核心规则,是对股东会决议可以形成全体约束力前提要件的准确认定,有效的保护了小股东合法且最为重要的表决权。



    本文标题: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未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摘要:股东会决议效力存疑?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探讨未通知全体股东参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是否成立。专业律师在线解答,维护您的股东权益。案例名称:王雪蓉、奇台县众嘉气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核心规则】未通知全体股东参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不成立【裁判要旨】人民法院首先应审查案涉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只有在案涉股东会决议成立的前提下,才可..
    本文网址:https://www.szlsfw.com/gsf/22.html

    提示:由于法律规范的时效性及不同的事项或案件情况的特殊性,网页内容不针对特定案件作法律咨询或解释的依据,需律师帮助请联系圳律网施水亮律师咨询,电话13603050628,圳律网律师主要提供深圳市内诉讼代理或非诉讼法律服务,受诉法院或处理事项在深圳市内的请联系。若网页内容可能侵犯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上一页:深圳公司法律顾问提醒:回购权行使需遵循合理除斥期间.. 下一页: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有限合伙份额未登记,受让..

    相关阅读:
  •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在线解答:差额补足承诺的性质与效力如何认定?
  •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详解: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涤除规则与流程
  •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在线分析:一人公司人格否认下的财产独立与过度控制
  •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提醒:回购权行使需遵循合理除斥期间
  • 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未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 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有限合伙份额未登记,受让人权利难挡强制执行
  • 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出资瑕疵不阻解散诉权,股东权益有保障
  • 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盈余分配请求权转让规则详解
  • 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借鉴“洁手原则”,构建恶意诉讼防御机制
  • 深圳公司股东纠纷案例分析:深度解析有限责任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规则

  • 圳律网手机版
    • 联系我们
    • 手机:13603050628
    •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楼